1.图书馆可借出的文献为二、三楼借阅室和密集书库的普通图书和光盘。
2.学生卡仅限本人使用,他人不得代借。学生卡若遗失,应及时挂失并到信息办补办,如被他人借用,概由遗失者负责。
3.读者借书册数、借阅期限根据不同的读者类型设置。
| 读者身份 | 可借数量 | 借阅期限 | 续借次数 | 续借期限 |
| 教师 | 20册 | 90天 | 1次 | 30天 |
| 学生 | 6册 | 30天 | 1次 | 30天 |
4.借出文献须在服务台或自助借还书机办理出借手续。未办理手续将文献携带出馆者,除追回文献外,还将记录读者信息。情节严重者,予以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及以上的处罚。
5.文献在馆阅览后应放在规定之处。
6.读者借阅文献时应当场检查,如发现污损等情况,应及时提请工作人员记录处理,以厘清责任。
7.读者对所借、阅文献应爱护使用、妥善保管,如造成严重污损、缺页、遗失等情况,需按规定收费标准赔偿。
8.文献借出后逾期不还者,暂停借阅权限(含借书、续借和预约)。